《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公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三年制高职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2条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3951
学校地点:高新园区(主校区)位于渭南市高新区胜利街西段科教园区内;朝阳校区位于渭南市临渭区都华路4号。
学校所属单位:渭南市人民政府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三条学校简介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教育部备案。它由原陕西中医学院、陕西大理师范学院、陕西蒲城师范学院和陕西渭南农业学校合并而成。是渭南市唯一一所直属全日制公立普通高校。学校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的“通州工业中学”。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和“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学院”,渭南职业教育集团领导单位。
学院现有教学单位10个,三年制高职专业48个,五年制高职专业6个,涉及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食品、医药粮食、教育体育、农林牧渔业、生物化工、金融贸易、旅游、,文化艺术、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工程与建筑,形成了以医学教育专业为主干、金融、贸易与装备制造专业为两翼的综合性课程体系,以及建筑、,农林等专业是该专业模式的延伸。基本构建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专业体系。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书记、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组成,对学院的招生工作作出决定。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设有办公室,负责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纪检监察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网站:https://www.wnzy.net
电话:0913-30322236255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目标
第五条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第六条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和当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分招的考生。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七条招生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备案结果,按照“分数优先,自愿”的原则分配招生专业。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不符合要求,需要调整,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动,学院有权取消该文件。
第八条外语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仔细填写。
第九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加分或优惠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惠录取政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贷款和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奖励和奖学金: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励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奖励和援助制度。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试。如果发现不合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考试合格的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文凭。
第十五条招生规则与原籍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原籍省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