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长沙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长沙师范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立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的创始人徐特立先生。它成立于1912年。
第四条学校英文名称为长沙师范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3806,湖南省代码为4345。
第五条学校分为南校区(长沙市星沙区特利路9号)和北校区(长沙市安沙湾花园路9号)两个校区。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利路9号长沙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31-84036198(传真:0731-84036199);网址:www.cssf-Cn,电子邮箱:cssf198@csnu.edu.cn ; 监理电话:0731-84036995。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招生政策,落实党委、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位于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省、专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要求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2年招生规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生源状况、就业等因素,本着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的原则,制定了具体的省级专业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见《2022年招生计划表》或省招生办印制的招生计划册。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进行管理,规范、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英语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英语考试。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但学校只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的教学。
第十三条各行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
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美术、动画、工艺美术、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等专业;HBsAg携带者不得申请学前教育和酒店管理。
根据相关岗位的就业需求,建议舞蹈专业男生身高1.7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和“X”腿;身体外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纹身;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语言障碍、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男孩身高175cm至185cm,女孩身高163cm至175cm。候选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参照ac-67fs-001《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与鉴定医学标准》第四类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本省生源情况确定扩编比例,本科扩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本省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学校承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考的政策和规定。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文史、理工、艺术和体育类别招生;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高中生综合素质测评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承认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对加分的政策,加分应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第十九条西藏定向就业计划招收非藏族学生,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20条一般准入规则
专业录取时,对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明确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根据备案结果,没有专业等级差异。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不能达到第一次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照第二次专业志愿录取进行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果原籍省对同一分数没有明确的排名规则,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高的学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排名后相同的分数仍然相同,学校将使用其他科目的分数之和进行排名录取。如果候选人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同一学科的其他缺勤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得到退款。
第21条艺术和体育招生规则
(1) 学校艺术专业包括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服饰设计、艺术与技术、书法、音乐学、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体育专业包括体育。招生办法原则上执行学生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2)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和体育统一(联合)考试成绩,文化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专业的控制分数。
(3) 原籍省举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一(联合)考试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规定的省级统一(联合)考试成绩。如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没有省级统一考试(联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将采用音乐学与舞蹈省级统一考试成绩。
(4) 如果学生来自的省份没有规定录取规则,则将根据其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其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予以录取。
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为:艺术专业综合得分=文化得分×30%+专业统一考试成绩×70%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统一(联合)考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算机网络远程报名。录取结果可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招生结束后两天内,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网址:zsxx.cssf.cn)上公布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各种中介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为了保证每一个诚实勤勉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励、贷款、出勤、资助、补贴和扣除在内的多渠道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生入学后,有机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徐特立优秀学生奖”、“徐特立奖学金学生奖”、“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还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持入学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地教育局补助管理中心的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且尚未从原籍地申请学生贷款的学生可以申请延期学费并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校设立了学生奖励和奖学金专项基金,通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特殊困难学生给予补贴、对贫困毕业生给予就业补贴等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资助。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考试,艺术类考生也将进行专业审查。未通过入学资格考试或艺术专业审查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欺诈的人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八条符合全日制本科培养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长沙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发布后,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如有调整,以教育部和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