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出台,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项和奖学金。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8135《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并结合我校2022年的办学和招生实际情况。
第二条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充分披露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面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家标准代码:13570陕西省招生代码:8135
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制:三年
发证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普通高校文凭
学校地址:陕西省Xi市蓝田区襄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电子信息与数控技术特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学院由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数字媒体系、文教系、基础系、中专系、继续教育系组成,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解决招生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按专业、类别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然后由省级招聘办公室向公众公布。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考生应当填写志愿者,统一录取。如果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录取分数线,如果第一个志愿者没有完整记录,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下一个志愿者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考生报考的专业不被录取,服从专业调整的可以调到非全日制、接近志愿专业的专业或其他专业。
第十条实施非平行志愿工作的省、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市、自治区,应当按照原籍省招生部门的登记实施。
第十一条录取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第一批志愿候选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在录取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并得到充分尊重。
第十二条根据非第一选择候选人无年级差异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自己的职业抱负,不服从职业调整,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三条男女入学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四条考生体质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条件的考生,由我院认定,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语言不受限制,进入大学后只进行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我院所有招生专业不另行考试。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抄送陕西省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补助和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奖励和资助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名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名学生)和奖学金(奖学金按年级发放)。
第二十条国家财政援助:分为特殊贫困和一般贫困。特殊贫困3800元/年/学生,一般贫困2800元/年/学生。统一招生的专科(高职)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年/人)。此外,学院还设有实地工作学习计划(自愿参与),以减轻学生家庭的负担。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被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时间到学校注册。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未经批准不延长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人员和接待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供考生填写志愿时参考,不属于学院招生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规定与国家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619336 029-84674009
传真:029-84674009
网址:www.sxi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