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奇斗艳是一个汉语成语,指的是诸多事物在同一环境下,展露其美好的一面,为了获取别人的青睐而竞相表现。这种表现旨在获得主人公或其他人的喜欢、好感或者光荣,具有一定的比较性和相对性。
典故出处
相传,明代时,明成祖曾在其宫廷中设立了一个叫“琼岛高峰”的游戏,邀请诸位、文人、武将等参加。这个游戏的规则是,每位参赛者都必须带着自己有特色的物品或技能参赛,并在所有参赛者面前展示。然后其他人都进行评比,决定谁是亮眼的,有魅力的。这个游戏形成了一种争奇斗艳的氛围,后来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文化现象。
造句
近公司里各个项目组都在争奇斗艳,每个人都想要展现自己出色的成果,争取升职加薪。
近义词和反义词
近义词:比肩而立、互相攀比、比赛、竞争。
反义词:谦虚、自卑、居功自傲、自鸣得意。
总之,争奇斗艳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尽管它可以激发人们的竞争精神、激发潜能,但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地去参加争奇斗艳,但同时也要保持谦虚和宽容的态度。
文章来源:
成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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