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普通批专业分数线是多少分
根据2023年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办官方公布的录取数据,我们可以知道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在全国各省的最低分数线数据如下:
1、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校本部)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22年的理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236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72533名;
2、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校本部)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22年的文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174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28748名;
3、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21年的文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317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27676名;
4、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21年的理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262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64783名;
5、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20年的文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268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37335名;
6、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20年的理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213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73570名;
7、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办学地点:校本部)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19年的文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207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40538名;
8、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办学地点:校本部)专业在内蒙古省份2019年的理科科目最低录取分为273分,对应的最低录取位次为69887名;
二、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019-2022年录取分数线统计表
专业名称 | 年份 | 录取省份 | 科目 | 选科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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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校本部) | 2022 | 内蒙古 | 理科 | - | 236 | 72533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校本部) | 2022 | 内蒙古 | 文科 | - | 174 | 28748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 | 2021 | 内蒙古 | 文科 | - | 317 | 27676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 | 2021 | 内蒙古 | 理科 | - | 262 | 64783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 | 2020 | 内蒙古 | 文科 | - | 268 | 37335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办学地点校本部)(收费标准5000元/年)(学制三年) | 2020 | 内蒙古 | 理科 | - | 213 | 73570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办学地点:校本部) | 2019 | 内蒙古 | 文科 | - | 207 | 40538 |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办学地点:校本部) | 2019 | 内蒙古 | 理科 | - | 273 | 69887 |
三、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介绍
学院简介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章程序 言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原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创建于1978年,最初是一所以培养农林牧优秀专业人才为宗旨的中等专业学校,校名为伊克昭盟农牧学校,1999年学校被自治区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撤盟设市后改称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2005年被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学校基础上正式成立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同年4月在教育部备案。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以“修天地技能,塑绿色品格”为核心理念,以“品德立心,知识立身,技能立业”为院训,以“办适合学生成长的院校,育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为使命,以“德育为先,技能为本,立足就业,服务社会”为办学方略,以“天骄之地职业教育的旗手,广袤草原遍育英才的明珠”为愿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遵循教育文化、促进生态文化的发展与创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制造2025》精神,坚持绿色发展,人才为本,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院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一所地方性高等职业院校,人、财、物由鄂尔多斯市管理,教育行政业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简称为鄂尔多斯生态学院,英文译名为Ordos Vocational College of Eco- Environment英文缩写为OECA。学院网址为http://www.ordosnmxx.com,学院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第四条 学院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 学院的发展定位为:(一)办学类型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二)办学目标定位:将学院建设成内蒙古自治区一流的品质高标、品位高远、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定位: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培训共同发展。(四)办学模式定位:依托行业,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五)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当地,面向西部,服务全区。(六)专业发展定位:全面适应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农、林、牧、水类专业为优势,突出以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