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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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实际。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

第二条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院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3031;湖南注册代码:4329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教育

第七条学历证书: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景湾路88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它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学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报名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热线:0731-85622768。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2022年,学院将招收湖南、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海南、广东、广西、湖北、江西、河南、安徽、山东、浙江、福建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

第十三条学院分省、分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承认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关于提高或降低备案分数的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分性别。

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院应按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而定。

(1) 普通专业(班)招生原则

1、高考综合改革省级专业(类)招生原则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省招生厅确定的新的高考备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填报的专业(班)必须符合所选专业(班)科目。

2、外省文理类专业(班)招生原则

招生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设置和备案的原则进行招生。

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将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候选人备案。当第一次申请的候选人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招聘。

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将按照“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接受报名。第一批志愿候选人将首先被录取。当第一批志愿报考人不足时,第二批志愿报考人将被录取,以此类推。

(2) 艺术类考生入学原则

本专业仅招收湖南省学生,招生按照湖南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新高考(艺术)备案和录取政策执行。

(3) 高校专业招生原则

所有候选人将根据其分数从高到低被录取。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不满意,将根据专业分布选择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应退回档案。

第十六条招生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入学后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拨打招生咨询电话。

第十七条资格复审和体检。新生报到后,应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新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资格复审或体检中出现问题的,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收费和退款标准及补贴政策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学生退款按照学院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院通过奖励、补助、贷款、出勤、补贴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助学贷款、兵役教育补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情况确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执行,以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景湾路889号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04

报名咨询:高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综合楼107室)。

电话:0731-85622728、85622888

学院官方网站:http://zsxx.cshb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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